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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妇女权益,张好普法网格

文章来源:墩头成人校 作者:墩头成教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妇女依法维权意识,提升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能力,37日,墩头镇司法所联合墩头镇妇联、镇社区教育中心,邀请墩头法庭吕群庭长,在墩头小学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保障妇女权益普法专题讲座,各村妇联主席、民调治保主任、网格员共同参与了此次学习。

在讲座过程中,吕庭长着重介绍了现存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展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从出生到死亡,从家庭到社会,从农村到城市的全方位的保护力度:

在家庭关系中,《民法典》规定了妇女与丈夫家庭地位平等,享有与男子一样的共同财产平等所有权,有不被虐待、家庭暴力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使用权上,《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承包经营权,不得因妇女出嫁、离婚、丧偶侵害剥夺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工作岗位上,《劳动法》加强了对女职工的相关权益保障,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吕庭长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在讲座中介绍了多起拐卖、绑架妇女,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案例。用以案释法的方法,讲解了禁止拐卖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参会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妇女工作者敲响警钟,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事关生命健康,社会稳定和谐,来不得半点马虎。

在讲座结束时,吕庭长强调,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除了做好基层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妇女法律知晓度,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之外,基层妇女维权工作者还要主动加强矛盾纠纷特别是家庭矛盾排查工作,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早发现,早化解,营造自我维权加网格防护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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