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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

关于开展 2025 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于2025年6月10日至6月25日,对我市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就邀请社会各界参加调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当前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收集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工作的真实感受、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教育现状,挖掘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行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我市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不低于我市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同时,义务教育各年级段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乡村、镇市和城市调查对象的比例应与本地常住人口实际分布比例相当。

四、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请通过扫描二维

码获取问卷并客观填答(附后)调查问卷共4套,分别为学生卷、校长教师卷、社会-家长卷、社会-大众卷四类,其中:学生卷适用于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校长教师卷适用于校长、教师,社会-家长卷适用于家长,社会-大众卷适用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调查过程完全匿名,不涉及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所获取的数据由教育部督导局统一管理,省、县(市、市)及学校相关人员不会接触到任何作答数据,请放心如实作答。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

 

[扫码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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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终审: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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